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法学院介绍

  天津大学法学院,其前身为北洋大学法科。北洋大学法科始建于1895年10月,是我国近代最早开办的法学高等教育专业,培养了包括民国外交部长王宠惠、民国著名外交家王正延、海牙国际法院首位法官徐谟、革命烈士张太雷等人在内的诸多海内外知名人士。北洋大学法科在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办学经验和形成的较为完善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天津大学法学系所拥有的珍贵历史财富。1924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自此,北洋法科教育中断。1994年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天津大学正式设立经济法专业,主要承担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法学辅修学位和法学双学位课程的教学任务。1998年,天津大学法学系设立经济法专业硕士点。2015年6月17日上午,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法学系现有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7人,具有中级职称者9人;已经获得博士学位者6,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者2人。所有教师均系国内知名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毕业,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现有兼职教授6名,兼职研究员8名。在教学方面,法学系教师的授课不仅深受学生的好评,更有5位教师分获天津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重要奖项,1位教师获得天津大学顶新奖教金。在科研方面,法学系教师也是成绩斐然,其中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重点科研课题立项若干,发表核心刊物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教材十余种等。此外,法学系教师还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可针对法学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为学生提供法律实务方面的必要指导。
  国家软课题、天津市社科项目以及社科评奖等方面均已经取得突破,论文发表的数量、质量领先。
  与司法部、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天津市法制办、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检察院以及各实习基地单位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综合频道和教育频道、天津日报、城市快报等新闻单位均有合作;与具有优势的法律院系具有交流渠道;每年开办的面对社会和校内学生的法学义务讲座10余场次;在校内定期举行社会热点问题为内容的法律沙龙;固定参加经济法与科技法的相关年会和论坛;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与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央大学法律与政治研究所、台湾东华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学术交流平台,与欧洲人权法研究机构存在合作关系,与印度、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国民大学、澳大利亚若干高校的法学专业也进行着学术交往,与美国王氏基金会、国际法学院协会以及多所大学的法学院存在交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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