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介绍

  税务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设立的财政金融专业。1978年,吉林财贸学院复校后,财政金融系下设财政学,金融学专业,1984年增设税务专业,是国内财经类学校最早设立税务专业之一。1986年财政金融系分成财政系和金融系,1992年财政系改为税务系,2008年更名为财政税务系。2010年3月,学校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后,财政税务系更名为税务学院。
  税务学院下设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本科专业,1992年获得财政学(含税收方向)二级硕士点,2005年获得应用经济学一级硕士点,2010年获得税收学专业硕士授予点,是国家首批招生单位。1998年以来财政学科一直是省级重点学科,2007年、2010年税务专业、财政学专业分别被评为吉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税收学专业于2008年被评为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又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单位,是同类专业唯一一个获批的地方院校。课程建设成果丰满,《国家税收》、《中国税制》、《国际税收》为省级精品课程;《财政学》 、《税务管理》 、《政府预算》为省级优秀课程;《财政学》 、《税务管理》为校级精品课程;《纳税检查》为校级优秀课程。2008年、2011年税务专业教学团队分别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税法学》教材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税务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努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培养品学兼优的人才。培养基础理论知识宽广、专业知识深厚的“T”型人才,这是一种应用型与研究型结合的人才。宽广的理论知识可以增强学生继续学习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深厚的专业知识,可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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