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高级课程班

学费:140000元  学制:2.5年  上课形式:周末班  地点: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一流研究生院,我院现有40个教学系,截至2014年7月,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含自主设置博士授权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9个(含自主设置硕士授权点13个);还有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法律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等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有12个研究室和11个研究中心,11个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的法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目前法学所有终身研究员(教授)1名,学部委员3名,荣誉学部委员10名,研究员29名,副研究员32名;博士生导师30名,硕士生导师42名。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8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次全国政协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培养目标】 

重在本学科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掌握,并力求在相关课题的研究上有重大突破和创新。


【项目特色】 

●强大的师资队伍——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 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研究方向】

²  民商法 

²  经济法

²  刑法

²  诉讼法

²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²  知识产权法


【课程设置】

专题研究

宪法专题研究

民法学专题研究

债权法专题研究

金融法学专题研究

物权法专题研究

知识产权法专题

劳动法专题

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公司法专题研究

商法学专题研究

证据法专题研究

经济法学专题研究

中国环境法专题研究

国际环境法专题研究

资源保护法专题研究

社会保障法专题研究

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

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


专题讲座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环境资源的法律保护

司法制度及其理论

 

【招生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

4、在政府或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


【报名流程】

1.申请学员填写高级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交个人资料,经过面试和笔试合格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笔试合格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帐号缴纳费用。

4. 入学并按照规定参加授课。


【学习费用】

报名费:800元  学 费:140000元(两年半) 教材费及资料费:1200元

(注册学籍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房山支行良乡分理处

账户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账号:0200 0264 0920 0176 883


【师资力量】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国家图书馆国情咨询委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宣部司法部中高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住建部法律顾问,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央国家机关宣传教育工作团宣教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宪法学)、“法治浙江”咨询专家等。 2003年9月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十届全国政协2005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主讲人之一;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西部大开发与中西部发展的法治保障"课题组成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1次集体学习"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12次集体学习"法制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课题组成员和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学习讲座"法学理论的几个基本问题"课题组成员。

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和国际法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2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研究领域主要为经济法、民商法,重点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物权法的研究。2015年被聘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委员,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以及澳门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

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刑事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顾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崔勤之,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方向:商法、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主攻公司法。参加过《经济法基础理论与实践》、《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公司法研究》及《中国商法理论与实践》等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项目;与他人合作承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批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研究》项目;参加撰写著作二十多本,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参加《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外经营合作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国有控股公司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的拟定或修改工作。

王晓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富布莱特学者、当代法学名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研究领域为竞争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务院反垄断法委员会咨询专家。2002年和2005年为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过反垄断法制讲座,美国Antitrust& Competition Policy Blog网站评为反托拉斯法律与经济全球最具影响的16位女教授之一(best of the best)。

管晓峰,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投资政策委员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支持中心顾问。

报名电话:400-061-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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